研究生招生的年度計劃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教育部、人事部聯合下達。教育部制定招生政策、辦法並進行宏觀政策指導,各級高教行政主管部門和招生單位分級管理,具體組織實施。按研究生培養經費的來源不同招生類別分為三種:國家財政撥款的國家計劃研究生、委托單位出培養經費的委托培養研究生和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的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職兼讀研究生兩種。
一、碩士生招生方式:
1、全國統一考試
全國統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由各省(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初試中部分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對參加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教育部統一劃定,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並確定錄取名單。
考生報考條件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往屆本科畢業生;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已獲碩士學位或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持本人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國家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一般在每年的十一月中旬)到省(區、市)招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招生單位在接到報名點寄來的考生報考資料後,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給准考證。准考證一般在考前一個月寄到。
初試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的春節前,具體日期由教育部公布。初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外國語和三門專業課。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各科的滿分為100分。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的政治理論,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俄語、日語和部分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由教育部組織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組織命題。各考試科目的命題根據大學本科的教學大綱和對碩士生入學的基本要求進行。
初試結束後,招生單位按照教育部當年錄取工作的規定和要求,對考生進行復試。復試的內容和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其中同等學力考生須筆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乾課程。最後根據考生復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錄取的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均須簽訂合同。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定向或委托培養合同。
符合錄取標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3年,再入學學習。
2、單獨考試
單獨考試,是部分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為符合參加單獨考試條件的在職人員組織的考試。
考生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條件是:大學本科畢業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乾,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研究生畢業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直接到報考學校報名或函報,報名時間和手續按招生單位要求辦理並且必須到其報考學校所在地應試。考點由報考學校所在的省(區、市)招辦統一安排。單獨考試的考試科目、方式及時間,與全國統考一致。試題難易程度也應與全國統考大體相當。外語試題除有一定量的基礎語法內容外,著重考查考生在專業方面的閱讀、翻譯能力。對初試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均須進行面試。
3、法律專業碩士學位、MBA等專業碩士學位的全國聯考
4、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是部分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按規定推薦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其報考單位進行復試決定是否錄取的選拔辦法。
高等學校的推薦免試人數由教育部確定。推薦工作一般在統考報名前結束。招生單位必須對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進行復試,復試可采取考核的辦法,考核的時間、內容、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
二、博士生招生方式:
1、博士生的選拔辦法有三種:
①公開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由於學科、專業之間的離散度大,共性相對也少,為使人纔選拔更符合客觀規律,有利於人纔的培養,因而采取了招生單位自行命題、考試和錄取的招生辦法。
②提前攻讀博士學位。是從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優秀、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還未進入論文階段或正在進行論文工作的在學碩士生中選拔博士生的方式。
③碩士博士學位連讀。是指招生單位從新入學的碩士生中遴選少數優秀者予以碩博連讀資格,再從其中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並通過博士生資格考核的學生中選拔博士生的方式。
2、博士生報考條件:
博士生報考條件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已獲得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後六年或六年以上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報考國家計劃內博士生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可適當放寬;有兩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有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招生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同等學力的考生提出具體的業務要求。
3、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考試時間為每年一次或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體時間及地點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4、考試科目及考試方法
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的筆試科目為:政治理論課(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和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申請免試)、外國語(含聽力)和不少於兩門的業務課。除筆試外,招生單位還可以進行其他方式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