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生委,計劃單列市計生委: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期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2〕14號,以下簡稱《換屆選舉通知》),對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
段時間的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目前,全國各地正在或即將進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為了在換屆選舉工作中保持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的穩定和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積極配合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
各地要認真學習《換屆選舉通知》精神,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提高對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換屆選舉工作,並以此為契機,切實加強村級計劃生育工作。要充分認識做好村級計劃生育工作,既是確保計劃生育工作健康發展的基礎,也是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工作的基本要求。要認真研究換屆選舉工作中有關計劃生育工作問題,確保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有專人抓計劃生育工作。通過民主選舉,注意把帶頭實行計劃生育、具有初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富力強、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特別是女同志充實到村委會中,保障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增強農村乾部群眾民主法制觀念
要組織乾部群眾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采取多種形式進村入戶,向廣大農民群眾深入宣傳履行計劃生育義務是公民遵紀守法的基本要求之一,模范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是村乾部的重要條件。使廣大乾部和群眾認識抓緊抓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對發展區域經濟、提高家庭收入、改善生活質量
的重要意義,引導廣大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力,將自覺遵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依法辦事、重視計劃生育工作作為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重要條件。在換屆選舉工作中,要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的作用,積極發動群眾參與換屆選舉工作,對村民委員會候選人的計劃生育情況實行民主監督。要依法推進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三、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做好換屆選舉工作
各級計劃生育部門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以及做好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任務和深化改革的要求,積極爭取地方黨委、人大和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換屆選舉
工作中重視和支持計劃生育工作。把換屆選舉工作與加強農村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結合起來,把是否有利於計劃生育工作作為衡量換屆選舉工作的一個重要標准。要通過換屆選舉工作,調整、充實、加強村級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做到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章理事;促進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健康發展。計劃生育部門要深入實際,了解情況,主動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認真做好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
四、開展調查研究,認真解決換屆選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在換屆選舉工作中,基層一些同志提出違反過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村民能否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問題。從總體上講,對這個問題既要嚴格把關又要區別不同情況慎重處理。對違反過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村民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候選人,必須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即:當事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事實未造成惡劣影響;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行為超過一定時限;已按當地規定作了相應處理;本人已做出深刻檢查。由於各地計劃生育工作發展不平衡,計劃生育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協調,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
五、加強培訓,切實提高村級計劃生育隊伍素質
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後,各地要及時組織開展對新當選的村委會班子成員和新任計劃生育專乾的培訓工作。組織其深入學習《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和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人口與計劃生育業務知識,提高他們依法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自覺性。通過開展『大比武』、『崗位練兵』等活動,促進計劃生育村乾部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請各地及時將配合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及村級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的情況報送我委。
二○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